案情介绍:
2024年5月,王先生接到一通电话,对方告知其有份保险金因银行卡账号错误无法打款,通过短信发送了链接给王先生,让王先生点击链接,在链接跳转的页面内输入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账户。王先生在未核实保险公司名字和自己保险信息的情况下,盲目点击了网页链接,输入了自己的个人信息。次日,王先生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,得知自己的保险金需本人亲自办理,并未发生银行退票的情况,随即意识到自己被骗,王先生立即选择了报警处理。
案例分析:
本案中,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王先生的个人信息,伪装成工作人员骗取王先生的个人信息实施诈骗。而王先生因为没有足够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,在放松警惕的情况下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,造成了经济损失。
我国在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第十条规定“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;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。”
温馨提示:
消费者要将信息安全意识融入到日常生活中,形成一种常态化安全意识,做到以下几点:
(一)消费者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,千万不要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,尤其是金融账户信息、电话号码、身份证号码等敏感信息。
(二)要去正规机构办理金融业务,办理过程中要明确对方是否已经做好了充分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,对于个人信息的查询和使用需要自己知晓且获得自己的授权。
(三)不要轻易相信来自个人的陌生电话、短信、邮件等,不要轻易加陌生人的微信,增加安全防范意识,不轻信来路不明的信息。
(四)如确认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了恶意泄露,可在必要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案,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个人信息泄露后,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这些信息来诈骗您的亲朋好友,因此应及时通知他们提高警惕。
2024-05-15